《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汇集已按现行规定公布的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和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措施等相关信息,是企业及相关从业者进行经贸活动的“政策百科全书”。
2019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继续为广大企业及经营者传递新时代的经贸政策。
本期公告数量:5项 关键词:2019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 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2019年货物进口许可证发证目录、进出境舱单水运 空运 公路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变更
2019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制定了2019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现作出相关公告。详情内容请转至官网了解。
>>来源:商务部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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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g/201901/20190102831774.shtml
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要求,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在2016年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基础上,编制了《指导目录(2018年版)》,现予以发布。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请转至官网了解。
>>来源: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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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g/201901/20190102831775.shtml
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深化加工贸易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贸易企业自主承诺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公告。详情内容请转至官网了解。 >>来源:商务部 海关总署 >>详细阅读: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g/201901/20190102831777.shtml 2019年货物进口许可证发证目录 根据《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现公布《2019年货物进口许可证发证目录》,并就有关事宜作出公告。详情内容及《2019年进口发证目录》请转至官网了解。 >>来源:商务部 >>详细阅读: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g/201901/20190102831778.shtml 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公路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变更
为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海关总署变更了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公路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运抵报告”“理货报告”“落装申请”“落装改配申请”“分拨申请”“分流申请”等报文格式,具体见《中国海关进出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格式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申报电子报文格式变更说明》。以上资料可转至官网下载。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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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g/201901/20190102831780.shtml
来源:商务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