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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 可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再缩小,2018年底16项固废禁止进口(附HS清单)
固废进口的生意将变得越来越不容易了!
11月20日,“大地女神”第四期国际联合行动总结会在上海举行,来自53个成员海关与11个国际组织的共计150名中外代表出席会议。
会上,中国海关倡议建立全球监控固体废物跨境运输和打击走私执法合作长效机制,得到各方代表的热烈响应。此次行动共计有世界海关组织、联合国环境署、国际刑警组织、巴塞尔公约秘书处等15个国际(地区)组织及遍及全球的75个主要固体废物进出口国家(地区)参加。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在会上发表演讲。
2018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禁止进口包括废塑料、废矿渣在内的24项固体废物,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大幅减少进口种类和数量,不断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12月31日起,这16种物品
将从“限制进口”变为“禁止进口”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联合公告〔2018〕第6号)将于年底实行。根据公告,《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将分批进行调整:
一、将废五金、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1),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2),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点击查看大图)
2.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点击查看大图)